重磅!国庆后多地将实施“断卡”行动,一张手机卡涉案,名下所有卡关停!
然而,骗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手机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也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庞大产业。因此,在当前已经全面实现“实名制切的基础上,切断“两卡”的买卖、租售链条,就能大幅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
1
长沙模式
一卡涉案,所有卡关停,
2年内限制办卡
开展专项行动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国务院联席办在今年的联席会议上已经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那么,为什么长沙市公安局要在此时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要开展3个月的专项行动呢?一定不止是行动这么简单。
果不其然,二弟在会议报道中发现了一则消息:
9月15日,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对出售、出租、出借手机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自然人及法人,公安机关将认定为不良信用电话用户。一旦被认定为不良信用电话用户,其名下登记的所有移动电话号码将被关停,且2年内限制其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过户电信业务。该措施将于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从上面这则公开报道的信息,我们至少可以读出三个信息。
第一,湖南省已经通过通管局和公安厅联合发文的方式,对“不良信用电话用户”开展惩戒了,这个文件在新闻通报会之前的9月15日已经发出,在9月30日,也就是今天,正式实施。
第二,只要是出售、出租、出借手机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可被认定为“不良信用电话用户“,对“不良信用电话用户”的惩戒程序和对涉案银行卡所有人的惩戒差不多,只要公安机关予以认定,通信管理部门就可以实施惩戒。第三,惩戒措施非常严格,被认定为“不良信用电话用户“的,名下所有电话号码将被关停,且2年内限制其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过户电信业务。也就是说,只要你名下的任何一张手机卡被骗子用来打电话、发短信甚至是上网聊天实施诈骗,名下所有的手机卡——不管是哪家运营商,都不能再用,而且2年内不能再办新卡。无异于直接回到原始时代!二弟点评
2
四川模式
黑名单管理期,
最多有一个移动号码,异常情况二次验证
前天,四川公安发布消息,为落实上级开展的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要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于2020年9月27日联合印发《四川省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黑名单管理意见(试行)》。
刚才我们讲过,湖南省把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用于实施诈骗犯罪的叫做“不良信用电话用户”,那么四川省的这个“黑名单管理”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从寥寥数百字的新闻通稿中,我们依然可以得出以下信息。
第一,什么样的人会被列入黑名单?新闻通稿中说,“从即日起对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人员、涉案电话号码登记人员和单位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实施黑名单管理”。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个骗子,或者你的手机卡被骗子或者骗子公司用来诈骗,就会被列入黑名单。这个规定,把骗子的手机卡也列入了黑名单,比起湖南省的“不良信息电话用户”多了一个维度。
二弟点评
四川省出台的《意见》虽然惩戒力度不及湖南省,但是保障了用户——哪怕是诈骗分子——最基本的通讯使用权益,而且在二次验证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同样值得肯定。
3
沈阳模式
“公安+运营商+工信部举报平台认定涉案”
=名下所有通讯业务一律关停
沈阳公安反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昨日发布消息,从2020年10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联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对涉嫌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实施惩戒。
《通告》全文一共四条,但整个通稿透着东北人的那种豪爽与干脆,可以分两层意思解读。
第一条的核心句是:“严禁将手机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果别人用来实施犯罪,公安机关”将以共同犯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条规定把出售、出租手机卡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作了说明,是四川、湖南两省的意见中没有的,也是大家容易忽视的。毕竟,惩戒措施再狠,也不如刑事处罚来得狠。
第二三四条的核心意思是,只要被公安机关/工信部举报平台/运营商认定为涉案号码、诈骗电话、骚扰电话或者疑似诈骗、骚扰电话,这个号码对应的身份证下的所有通信业务一律暂停服务,并且纳入通信业务受理黑名单。可谓是简单明了、容易理解!
二弟点评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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